*ST蓝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子公司虚增利润投资者可索赔
2022 年7月6日晚间,增利资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润投公告》。公告显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1051 号),可索2022 年 7 月 6 日,蓝盾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收到事先书公司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10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蓝盾涉及的处罚信披违规的主要内容为:蓝盾股份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 2017年至 2019 年期间,告知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增利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润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 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中经电商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37,929,418.22元、164,709,504.62 元、79,115,644.30 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137,929,418.22 元,164,709,504.62 元、79,115,644.30 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蓝盾近年业绩并不不理想,已经连续三年巨额亏损。目前,*ST蓝盾已经启动预重整,在近期公告中*ST蓝盾表示: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ST蓝盾,且在2021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蓝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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